胸怀宽广与“表明态度”并不矛盾。
亚当斯密曾表示过:一个社会群体中的每个人在基本法律道德的框架内,人人都只为“自己”,那么很快一个和谐富强的社会就会出现。为“自己”他们会努力工作,创造财富,把一切都“无私奉献”给“自己”。社会上的各类财富会迅速增加。物质财富极大的积累,国家就会富强。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是一个道理。一个攻守同盟,一个合作群体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里面的每一个个体都需要“群体”的庇佑,他们互相扶持帮助,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所以从个体角度上说还是“利己”。 因为“利己”才会“为人”。因为这是人类的本性,甚至是生命的本性。狭义的说,人类个体的根本目标只有两个。1:活下去。2:快乐的活下去。
人类是社交性动物,依赖群体而生存。我们的道德乃至法律都是通过群体内每个个体或组织或各个阶级与利益群体“博弈”而来的。符合根本目标的,因为能对“群体”有益的,间接对个体也有“利”,便曰之为“善”;与之相反的便曰之为“恶”。一个叛国者会遭人唾弃,因为他威胁了“群体内”的每个人的“活下去”的这个目标。让这一“群体内”人的生存受到威胁。侵害了群体内每一个个体的“利己”目标。而这类危害极大的行为就用抽象化的“犯罪”这个词来定义。
而一个偷盗者或欺骗者,不会因为他只侵害了被偷盗者的财富权利,而不被“群体”内部其他人口诛笔伐。因为他破坏了群体内部的平衡,让群体内部其他的个体都产生了“危机,厌恶,不安全感”。也就侵害了群体内的“快乐的活下去”这个目标。所以间接的,我们用“没有道德”这类抽象的贬义词来形容他们。用“群体”内部博弈而来的“法律”“道德观”去打击不正之风,是为了整个“群体”的利益。当然,里面也有人类与生俱来的恻隐之心。
“道德”不是上天赋予的,不是“就应该这样才是善的,才是好的”。“道德”是人类社会性的运作而来的,必须符合“群体”内部让每个个体的“快乐活下去”的这个目标。一个“罪犯”只因为“利己”,而侵害了“群体”内的另一个或一些“个体”,间接的也会对这个“群体”造成伤害。因为“劳动”才会创造财富,“群体”每个人都劳动,那么这个“群体”会迅速积累财富。如果“偷盗者”盗取他人通过劳动创造的财物,而“群体”不予以纠正,助长不正之风。那么到时候每个人都去“偷窃”,没有人劳动了,最后“群体”内的物质财富会被耗尽,“群体”会消亡,“个体”自然也活不下去。而在“偷窃者没有道德”这句话中,“道德”是就只是人去定义的,而不是所谓“天理”。
那么所谓的类似“道德绑架”事件的出现,便是因为那部分人对“道德”这个词的曲解。“道德”来源于人,最根本还是来源于“个体”的“利己”而已。不是应该怎样怎样盲目做作的“无私”。那种“道德”是不可持续的,是伪道德。“圣人”的第一步得先是正常人,这个正常人有七情六欲,也会“利己”。那些动不动“大义灭亲”的,盲目的“舍身取义”,更像是一个演员。层次一般的是“偏执狂”。层次高的做给是别人看,再高的演给自己看。古代那些高官皇帝,很多做作的去“大义灭亲”,“舍身取义”,最终欺骗他人达成目的之后还是原形毕露,獠牙利爪。为了所谓的“天理”,去伤害自己,乃至亲人。那么这样的人还什么做不出来。绝对是居心叵测加极度偏执。(当然,历史上有作为的皇帝诸侯,基本都多多少少具备这样的“权略”。但他们一般也是受局势所迫,而“被迫”做出此类反应的“正常人”,对他们可以用“权略”这样的中性词。)有真正的“大义灭亲”,也有真正的“舍身取义”,历史上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这里不做讨论。
当真的遇到“道德”问题的时候,要分辨清楚,你是受“道德”的困扰,还是受“伪道德”的困扰。搞清楚了便可以正确的做出决策。胸怀宽广,也要摆明态度。一点也不矛盾。人呐,爱己亦爱人,,
